云南省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省委、省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二)承办上级机关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三)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综合协调和指导全省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五)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六)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省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七)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八)承担省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云南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信访局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指导处、接访处、办信处、网络信访处、督查督办处、协调联络处、信息技术处、机关党委(人事处)9个处(室)。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云南省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未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云南省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云南省信访局(行政单位)
纳入云南省信访局2024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不一致。因下设云南省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未独立核算,其全年收支业务均在省本级(云南省信访局)账套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信访局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云南省信访局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为保障正常运转和机要交换工作,省公务用车办公室协调省政府办公厅车队托管1辆保障用车给省信访局暂时使用。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信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年没有发生大规模进京聚集、涉访个人极端行为和因信访问题引发的负面舆情炒作,有力服务保障全省社会稳定大局。《云南聚焦“五化”“四到位”精准持续发力 信访工作法治化平稳有序推进》《打造七个“云”品牌,赋能“枫桥经验”云南实践提质增效》等典型经验被中央信访联席办在全国推广。10月23日,云南省信访工作法治化工作情况获得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圈阅。2024年,中央社会工作部副部长、国家信访局局长李文章先后5次对云南信访工作作出肯定性批示,王宁书记、予波省长先后批示97次,省领导共283次对信访工作作出批示。
(一)始终把准政治方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有力。一是省委、省政府高位部署推动。省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4次研究部署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纳入2024年省委常委会重点任务和政府工作报告,纳入深化改革、依法治省和干部培训等重要内容,形成党建统领、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省市县乡村“五级贯通”的工作格局。二是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印发《关于坚持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推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规范化的通知》,连续9年开展领导干部包案化解信访案件工作,王宁书记、予波省长带头接访下访,推动化解了一大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示范带动全省各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推动化解信访问题。三是充分发挥“晴雨表”政治功能。从群众信访事项中发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省委、省政府报送信访专报。
(二)围绕群众诉求有人办、依法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落地落实。一是着力推进预防法治化,推动源头治理责任压紧压实。制定相关措施和工作清单,细化“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3张清单,以打造7个“云”品牌为抓手,推广应用“一县(乡)一码”,深化“如家信访窗口”建设,开展“说事评理室”建设,全省1426个乡镇(街道)信访联席会议与综治中心有机融合,基层解决信访问题质效不断提升。二是着力推进受理法治化,推动转办督办精准到位。出台《云南省信访工作法治化受理工作规范》,明确转、交、督适用情形,健全完善“一键直转”和“点对点”“双交办”“多交办”工作机制,坚持来访必登和“一事一步一告知”。三是着力推进办理法治化,推动群众诉求依法及时解决。出台《云南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编印《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指引》,完善责任部门“三推定”、“三见面”和信访部门“三回访”工作机制,推动责任部门按照“路线图”依法依规实质性解决群众诉求,申诉求决类初信初访一次性化解率95.07%。强化业务评查,建立“五个一”评查机制,联合四川、贵州建立三省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评查协作机制,有效促进了信访业务整体质量提升。四是着力推进监督追责法治化,树牢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的鲜明导向。制定《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办法》,围绕“四应四不”和“案结事未了”5类52种具体情形,健全完善网上“红黄蓝”三色预警机制和日检查、周研判、月调度、季通报等工作机制,分类启动督查程序督办信访事项,有效解决法治化“路线图”堵点难点问题。五是着力推进维护秩序法治化,信访秩序持续向好。
(三)坚持标本兼治,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积案化解走深走实。一是全力抓好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制定《县、乡、村三级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指引》,突出县级“难事”攻坚化解、乡级“大事”协调化解、村级“小事”就地化解,做到“三必到四必访”,推动70%的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社区)、20%化解在乡镇(街道)、10%化解在县(市、区),全面构建“预防在初始、化解在源头、息访在县域”的信访工作新生态。2024年,国家信访局登记群众信访事项占24.28%、同比下降24.09%;省级登记占33.09%、同比上升0.11%;州级登记占17.42%、同比上升27.03%;县级及以下登记占25.21%,同比上升23.94%,乡镇一级登记量同比上升106.43%,“倒金字塔”结构逐步改善。二是开展“深化源头治理 化解信访矛盾”专项行动。认真落实中央信访联席办《“深化源头治理 化解信访矛盾”专项工作方案》和《云南省“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制定《云南省“深化源头治理 化解信访矛盾”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从2024年11月起在全省信访系统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工作,重点对2024年以来的重复信访、进京赴省越级走访、缠访闹访、扬言信访等重点事项,全面起底摸排,建立健全有效预防和控制信访风险的制度机制,更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推动治重化积常态长效。以中央信访联席办交办的受理办理不规范督办件为重点,滚动梳理2023年以来受理办理不规范信访件,按照《信访突出问题分类化解工作指引》,坚持双交双办、提级办理,采取上下联动、领导包案、实地督导等有效做法,推动中央信访联席办督办件化解,化解率99.48%;省信访联席办梳理交办件化解化解率97.50%,推动重复信访同比下降35.8%。联合人社部门开展“双拖欠”专题整治,分2批梳理交办“双拖欠”信访事项,推动兑付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联合住建部门开展房地产信访突出问题整治,城乡建设领域信访量同比下降12.58%。
(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重大活动重点时期信访安全保障任务圆满完成。一是坚持党建引领驻京信访工作。成立驻京信访工作组党支部,坚持党建引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驻京信访工作,按照“统一指挥、统一劝返、统一管理、高效运作”要求,全省驻京信访工作力量实行“五统一、一集中”工作模式,进一步规范全省进京劝返工作,做到“随有随接”“即接即返”“日结日清”。二是进京访专项治理成效显著。三是圆满完成重点时期信访安全保障工作任务。圆满实现了工作目标,为维护首都乃至全国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得到国家信访局的充分肯定。
(五)全面加强机关建设,信访干部队伍呈现良好风貌。一是政治机关建设全面加强。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开展政治机关意识和对党忠诚教育,按照《关于省委社会工作部统一领导省信访局有关事项的意见》,制定贯彻落实方案,自觉把信访工作作为党的社会工作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社会工作部的各项部署要求,主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积极参与重大任务和督查调研活动,持续推动信访工作融入社会工作大局。二是党纪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转变作风、服务群众的有力抓手,党组会议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邀请省委党校专家专题授课、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讲授纪律党课、与省委社会工作部联合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到五华监狱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有力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全体党员、干部自觉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三是持续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坚持把巡视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一体贯通,建立健全问题整改机制,扎实推进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集中整改工作,达到了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效果。四是狠抓干部队伍建设。协助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举办全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专题培训班,召开全省信访局长专题研讨班。选派年轻干部到国家信访局跟班锻炼及参加驻京劝返工作,轮换驻村工作队员。邀请国家信访局有关领导和司法、医保、人社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专门对复查复核工作和行政复议、医保改革、延迟退休等有关政策进行解读,建立省每季、州县每月的信访工作法治化业务培训机制,分级分类组建宣讲培训团,全省组织业务培训,提升了信访干部依法履职能力。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云南省信访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云南省信访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信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4207378.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207378.20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067265.49元,下降7.8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67265.49元,下降7.87%;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项目《2023年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专项经费81.38万元用于装修改造省政府接访大厅,2024年未再安排该项目;2024年云南省信访信息智能辅助系统计划迁移政务云,云服务项目合同约定按季度分段实施,该项目经费1530000元在2024年仅使用7-12月费用765000元,结转765000元为2025年1-6月费用,于2025年分段实施;另因2023年申请下达使用部门预算机动经费570000元,2024年未申请下达使用部门预算机动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信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4207378.20元。其中:基本支出16275970.78元,占总支出的67.24%;项目支出7931407.42元,占总支出的32.7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067265.49元,下降7.8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34.49元,增长0.01%;项目支出减少2069399.98元,下降20.69%,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项目《2023年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专项经费81.38万元用于装修改造省政府接访大厅,2024年未再安排该项目;2024年云南省信访信息智能辅助系统计划迁移政务云,云服务项目合同约定按季度分段实施,该项目经费1530000元在2024年仅使用7-12月费用765000元,结转765000元为2025年1-6月费用,于2025年分段实施;另因2023年申请下达使用部门预算机动经费570000元,2024年未申请下达使用部门预算机动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275970.7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141401.61元,占基本支出的86.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34569.17元,占基本支出的13.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931407.4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省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专项经费3794932.92元。202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央信联办、国家信访局的精心指导下,全省信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信访工作法治化为主线,着力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全省信访秩序持续好转,全省信访形势总体可控、结构合理、平稳向好;
2.云南信访信息化建设与运维保障项目经费3765000元。其中云南省信访信息智能辅助系统云平台购买服务项目765000元主要用于支撑云南省信访信息智能辅助系统运行而建设的硬件服务资源环境,对数据提供安全保障;云南省视频信访(云南省政府视频联网平台)项目3000000元;
3.云南省信访信息智能辅助系统运维项目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云南省信访信息智能辅助系统日常运维服务。
4.民企助推云南高质量发展大会安全保卫工作经费5980元,主要用于民企助推云南高质量发展大会信访安全保卫工作。
5.南博会及国内重点展会经费18902.50元,主要用于第八届南博会信访安全保障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信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07378.2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067265.49元,下降7.87%,完成年初预算的97.3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365466.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13%,完成年初预算的95.3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机构正常运转和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云南省信访信息智能辅助系统计划迁移政务云,云服务项目分段实施,部分经费结转至2025年上半年支付。
2.外交(类)无支出。
3.国防(类)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
5.教育(类)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79744.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0%,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9%。主要用于缴纳机关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72621.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7%,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5%。主要用于缴纳机关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承担部分;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无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8902.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第八届南博会信访安全保障工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年中省商务厅组织向省财政厅申报。
16.金融(类)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706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2%,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1%。主要用于缴纳机关干部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
23.其他(类)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9453.99元,决算为37725.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2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800.45元,下降6.9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09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363.99元,决算为32838.7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05%,完成年初预算的81.3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488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95%,完成年初预算的32.5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540.45元,下降7.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0.00元,下降5.0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88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60.00元,下降5.0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9453.99元,支出决算为37725.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2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800.45元,下降6.9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09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363.99元,决算为32838.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3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488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58%。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禁止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和贯彻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540.45元,下降7.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0.00元,下降5.0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88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60.00元,下降5.0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主要领导干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1年,为保障正常运转和机要交换工作,省公务用车办公室协调省政府办公厅车队托管1辆保障用车给省信访局暂时使用,相关费用计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信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34569.17元,比上年增加213830.78元,增长11.13%,主要原因是驻村工作经费和党建经费全口径纳入公用经费中。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云南省信访局资产总额10739458.08元,其中,流动资产1554060.28元,固定资产1874307.5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311090.23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48895.0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89816.6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11456.3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994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41512.3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