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的关键一年,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以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守正创新,加强普法工作力度,深化信访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云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第九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和第十次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各处室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不少于1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
二、着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持续开展“服务大局普法活动”。聚焦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持续在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宣传报道,突出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聚焦《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大力宣传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事迹,营造安全稳定社会氛围。
3.加强宪法法律学习宣传。以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法律专题学习,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深入了解宪法知识,领会宪法精神,增强崇尚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行动自觉,各处室组织宪法法律专题学习不少于1次。积极参与“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加大自有平台宣传力度,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4.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党章及近年来颁布的党内法规,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作党章党规党纪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各处室组织所属党员对有关党内法规专题学习不少于1次。
5.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积极参与“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月活动,利用新媒体平台积极推送各类民法典宣传教育内容,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民法典在线答题活动,增强民法典学习的吸引力。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各处室采取网上观看或现场旁听的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旁听庭审活动不少于1次。
6.加强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深入开展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干部职工系统全面学习国家安全知识,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7.深入开展保密法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加强对《保守国家秘密法》《密码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的学习,持续抓好干部职工的“两识”教育,提升保密干部和涉密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力。
8.开展特殊困难群体服务宣传教育。在接待来访群众,办理信访案件时,针对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失业待业人员、流浪乞讨人员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激活特殊困难群体的内生动力,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9.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在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各级各部门打击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方针政策和典型案例,揭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严重危害,彰显国家严打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的态度和决心,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引导各方力量参与到反诈人民战争中来,共建平安云南。
10.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以高危人群、地区和行业领域为重点,在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和网站发布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宣传内容,深入宣传非法集资的典型特征和处置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提高群众防范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意识,树立“参与非法集资损失自担”的观念,教育引导非法集资受损群众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教育引导其他群众远离非法集资。
11.加强普法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增强人防、技防手段,加强网站、新媒体平台、内刊安全建设。加强发布内容采编审核,做好舆情监测,及时预警、报告、协调处置负面敏感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各方关切,营造法治宣传良好舆论环境。
三、大力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12.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条例》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重点内容和创新之处深学细研,统一思想认识,打牢思想基础,明确工作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13.组织视频培训。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对各州(市)、各县(市、区)信访部门和有关省直机关、单位信访工作机构进行培训,准确理解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增强各级信访部门、信访干部贯彻落实《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水平。
14.开展专题宣讲。局党组班子成员和各处室负责同志分别到省直有关机关、单位和16个州市,从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当前信访形势和如何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等方面,开展专题宣讲,压实各级各部门信访工作责任,形成信访工作合力。
15.开展“五进”活动。广泛开展《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掀起学用《条例》的热潮,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法行政、合法维权。
16.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学习宣传。突出边疆民族特点,用民族干部宣讲、民族语言传播、民族文字诠释、民族节庆展示、民族文化体现,进一步提升少数民族群众法治信访意识。
17.利用主流媒体宣传造势。加强与宣传部门的工作对接,采编一批全省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优秀新闻作品,在省级主要新闻媒体报道,发挥主流媒体权威性强、影响力大、覆盖面广的优势,增强《条例》宣传传播力。
18.利用自有平台深入宣传。利用内刊、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发行专刊、开设专栏,灵活运用图文、图解、视频、动漫等多种方式,精心策划专题、创新报道形式、深入解读内容,全方位宣传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的经验做法,多渠道立体聚焦,融合发声,推进《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利用接访时机,充分向信访群众宣传《条例》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