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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信访信息系统
8
来信选登
1
. 信访人提交信访事项,应当注明姓名、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及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
2.
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3.
一般信访事项应当在30日内回复。情况复杂的,可再延长30日回复。
信访件号:
办理部门:
标题:
发件人:
信访时间起:
信访时间止:
序号
件号
标题
来信时间
1
200804150000014935
关于蒙自县的传销问题
2008-04-15 14:23:46
2
200801180000007377
什么是农贸市场的标准
2008-01-18 23:05:48
3
200803210000012680
关于注册公司的问题
2008-03-22 00:00:56
4
200804100000014510
工商年检事宜
2008-04-10 12:48:11
5
200801080000006676
查询企业登记
2008-01-08 16:25:16
6
200803270000013256
非法集资还是非法经营
2008-03-27 09:41:44
7
200803140000011990
我省是否取消了工商管理费?
2008-03-14 21:57:44
8
200803030000010999
请尽快清理"民宅商用"问题
2008-03-03 19:23:10
9
200801100000006859
无证经营,经营项目不符
2008-01-10 21:54:16
10
200801300000008410
经营性网站备案
2008-01-30 11: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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