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广播电视局网上信访件提交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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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广播电视局信访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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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信访
1
. 信访人提交信访事项,应当注明姓名、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及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
2.
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3.
一般信访事项应当在30日内回复。情况复杂的,可再延长30日回复。
注意事项
1
.带‘
*
’号的栏目必须填写,请信访公众如实填写;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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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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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单位
省广播电视局
信访内容
(2000字以内)
*
来信人次:
1人
2人
3人
4人
5人
6人
7人
8人
9人
10人
11-20人
21-50人
51-99人
100-999人
1000人以上
多人上访的人员姓名可写入word文档通过附件上传
附件上载
是否保密
(注:此栏打"√"为保密该信访件;不打"√"为公开该信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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