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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选登
1
. 信访人提交信访事项,应当注明姓名、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及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
2.
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3.
一般信访事项应当在30日内回复。情况复杂的,可再延长30日回复。
信件号:
办理部门:
标题:
发件人:
一级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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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综合
经济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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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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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水利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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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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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起:
时间止:
目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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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建议
申诉
求决
揭发控告
咨询
其他
无效信件
序号
件号
标题
来信时间
1
200803290000013460
收税
2008-03-29 15:02:27
2
200810130000038293
建议降低商品房税收比例
2008-10-13 16:55:25
3
200812020000045261
地税到底免还是没免?
2008-12-02 13:30:23
4
200811290000044971
关于房子契税和公共维修金
2008-11-29 22:05:54
5
200809290000036532
网吧税收
2008-09-29 03:32:19
6
200801240000007855
关于反映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多扣税的问题
2008-01-24 15:35:43
7
200811050000041602
世界通是否合法
2008-11-05 18:47:09
共7条记录; 当前页 第1页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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