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4 来源: 云南省信访局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要求,现将云南省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省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立足信访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服务党和国家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平台建设,健全监督保障制度,认真做好主动公开,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细化政府信息管理,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方面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在门户网站公开了2023年度预算编制说明、2022年度决算报告说明、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等内容,在“政府采购”栏目公开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接访大厅修缮项目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结果、成交结果等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另一方面结合门户网站建设实际,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调整,根据工作实际新开设“案例选登”“重大行政决策”栏目,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2023年,云南省信访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今日头条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0余条,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在省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材料、申请方式、办理流程、注意事项等,确保了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办理规范。2023年省信访局收到依申请公开4件,驳回2件,办理2件,均按照《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要求进行了规范答复,没有发生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制定了省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根据《保密法》和《信访工作的工作秘密事项范围》,建立了《云南省信访局不得公开政府信息清单》,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发布的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建设要求,省信访局在门户网站专门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并按照页面规范要求进行调整设置。二是按照工作要求,今年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完成了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使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更好地服务于老年群体和特殊人群。同时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已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可以在IPv6环境下正常访问。三是在政府信息公开页面设立“规范性文件”专栏,提供文件网页版、下载版、文本版格式,方便群众快捷获取所需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方面按照《云南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要求,根据第三方年度评估反馈结果,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确保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运行。另一方面不断加强监督管理,随时登录监管平台查看运行情况,发现链接失效、更新不及时、错别字等问题及时处理。2023年省信访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在省政府办公厅抽查中均未发现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事情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00
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省信访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但是也还有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的地方。一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细致,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公开等栏目公开质量不高;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综合运用图文、视频、H5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2024年,省信访局将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一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和发布审查机制,每年度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失效的政府信息进行清理规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根据情势变化动态调整。二是健全重要文件解读工作机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认真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工作机制,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及时举办信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提升依法依规公开意识,增强专业素质,提高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省信访局没有发生收取有关信息处理费的事项。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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