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省委、省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省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省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省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云南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央信联办、国家信访局的精心指导下,云南省信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信访工作法治化为主线,着力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全省信访总量8.59万批次9.78万人次,同比分别下降18.70%、19.95%(其中,网上信访5.77万件次,同比下降16.91%;来访1.43万批次,同比下降15.40%;来信1.39万件次,同比下降28.05%);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99.98%、按期答复率99.81%、群众评价满意率96.43%,均同比上升,信访秩序持续好转,全省信访形势总体可控、结构合理、平稳向好。
1.聚焦信访工作责任,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落实到位。一是突出高位推动,省委、省政府领导坚强有力。2023年,省级领导共对信访工作批示312件次,其中,王宁书记、王予波省长批示81次。十一届省委四次全会对推动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和挂联包案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作出专门部署;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4次听取信访工作法治化、“《信访工作条例》落实一周年”、学习践行“枫桥经验”“四下基层”等情况汇报;省委、省政府将解决民生领域突出信访问题纳入全省50件惠民办实事强力推进;省委信联办和省委主题教育办联合下发《推进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和挂联包案规范化的实施意见》,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直奔基层、直面群众、直击矛盾、直接解决问题,变“坐等上访”为“领导下访”,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16个州市党委每年不少于2次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分析研判信访工作形势,推动化解本地区信访积案和重大民生诉求。二是突出示范引领,部署开展五级书记大接访。2023年,王宁书记包案麒麟区住户小区未通天然气信访事项,推动曲靖市389个未开通天然气的小区加快燃气配套设施建设;王予波省长包案威信县人畜饮水池补贴信访事项,推动兑付3000余户群众小水窖补贴资金739万余元;省委政法委书记杨亚林、副省长岳修虎6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信访工作,并带头下访接访、包案化解信访积案。2023年,22位省领导接访群众52批84人次,包案化解信访事项66件,带动各级领导干部下访接访2万人次,推动化解信访积案1.9万件。其中,全省129个县(市、区)委书记公开接访群众104批次1100余人次。三是突出分类施策,启动信访工作法治化试点。9月22日,中央信联办、国家信访局召开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试点动员部署会议,对信访工作法治化试点进行安排部署。省信访局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4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云南试点方案,围绕“五个法治化”分别选取5个州市10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具体是:文山州文山市、西畴县重点围绕预防法治化,昆明市官渡区、安宁市重点围绕受理法治化,玉溪市红塔区、峨山县重点围绕办理法治化,曲靖市麒麟区、会泽县重点围绕监督追责法治化,昭通市昭阳区、镇雄县重点围绕维护秩序法治化开展试点。各试点县(市、区)均取得初步成果,为与全国同步推开打下了基础。
2.聚焦预防法治化,推动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到位。一是回应民生诉求,为民办事惠民生。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省委信联办与省委主题教育办联合开展民生诉求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专项行动,分两批“双交办”(向属地州市、省级责任部门)民生信访事项320件,由派驻州市主题教育指导组督促推动化解,化解率达100%。期间,中央主题教育指导组移交的76件信访事项已化解73件。2023年7月,中央主题教育第十三指导组到省信访局调研督导,高度肯定云南把信访问题化解、为民办实事纳入主题教育的经验做法。二是强化源头治理,党建引领固基础。强化标本兼治,深入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做实“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三张清单。2023年,全省共排查矛盾风险隐患3.68万件,化解3.40万件,化解率92.3%。制定《乡镇(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实战化运行指导意见》,建立乡镇(街道)党(工)委+“四中心”(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信访接待中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涉信访重点单位的“1+4+N”的乡镇联席会议实战化运行模式,推动构建多部门、多主体联合接访、联合调处、联合帮扶的“三联”工作模式,对群众诉求一站式接待、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实现“一站式”受理、“联动式”处置、“多元化”调解,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以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为依托,以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创建为抓手,每年延伸创建100个省级信访工作示范乡镇(街道)。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有19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大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行以“党员中心户”为引擎的“十户联防”邻里守望模式,探索出昆明“小板凳”工作法、昭通“小小探头连万家”、文山“开门大接访”等一批“枫桥经验”云南实践成果。三是聚焦治重化积,实质化解减存量。采取上下联动、厅局和州市对接、责任捆绑和领导包案、挂图作战、专班专抓、定期调度等措施,推动昆明市天宇澜山小区办理1600多个不动产权证、春江明月小区办理1100多个不动产权证,推动解决房地产、“双拖欠”等民生诉求2.8万件,督促追付农民工工资18.91亿元、拖欠工程款30.07亿元。截至12月31日,中央信访工作督查组两次到云南带案督查的26件重点信访事项,已化解17件;中联办交办云南第一批、第二批5838件信访积案已全部化解,交办云南第三批1601件信访积案已全部审核化解;省联办自行排查交办重复信访事项992件已全部化解。
3.聚焦受理法治化,推动信访事项转办督办到位。一是打造“一县一码”,推动网上访、指上办。以云南省信访信息智能辅助系统为依托,打造一部手机信访通“一县一码”平台,各县(市、区)在接访大厅、乡镇综治中心、社区、行政村组等醒目位置张贴“一县一码”,引导群众变“走访”为“网访”。截至2023年底,全省网上信访5.77万件次,占全省信访总量67.17%,网上信访成为群众信访主阵地、主渠道。二是推行“一键直转”,推动权责清、及时办。持续打造“信息预警、受转、协调联动、督办”四平台,建立“统一端口入、统一端口出、统一端口办、统一平台督”新机制,构建受理、办理、督办、研判一体化工作模式,将简易事项一键直转有权处理机关,实现当天受理、当天交办,将原来平均5天转交流程缩短至1天,初信初访办理时限压缩到平均17.5天。“一键直转”经验做法被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办公室列为改革典型案例在全省推广。
4.聚焦办理法治化,推动信访事项依法按程序处理到位。一是制定分类化解工作指引,确保分清性质、明确管辖。聚焦中联办交办重复信访事项,围绕房地产、劳动社保、集资融资、涉法涉诉等八大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制定《信访突出问题分类化解工作指引》,采取上下联动、厅局和州市对接、责任捆绑,制定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时限清单,着力破解信访难题。联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房地产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处置和积案化解专项行动,推动房地产领域信访事项同比批次、人次分别下降16.05%、16.41%。二是开展接诉即办、办就办好专项行动,确保办理及时、群众满意。建立快速响应、高效办理、及时反馈、闭环运行的“接诉即办、办就办好”工作机制,抓实“六早”(早排查、早交办、早研判、早回应、早化解、早回访),抓细“三见面”(有权处理机关接收信件后与信访人第一次见面、信访问题化解后第二次见面、对评价不满意的第三次见面),做到“七个清楚”(上访人在哪里、真实诉求是什么、目前在干什么、与哪些人有联系、社会关系有哪些、生活是否困难、以前处理情况)。2023年,全省求决类初次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96.04%。三是建立“红黄绿”办理预警机制,确保全程管控、督办到位。按照红、黄、绿“三色”实时跟踪督促、全面掌握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对有权处理机关、单位办理程序不规范、超期办理、化解不到位等问题,采取提醒、督查、通报等方式加大督办力度,确保程序规范、化解到位、事心双解。通过对信息数据实时监控,实现对信访业务全流程监控,让各级工作人员都清楚每个信访事项办理的位置和状态,防止信访程序代替法定程序、信访处理代替行政处理、信访文书代替法定文书。
5.聚焦监督追责法治化,推动对失职失责问题问责到位。一是履行好“三项建议”权,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及时发出交办函、提醒函、督办函和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追究责任建议书。对在信访工作中履职不力、存在严重问题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时提请联席会议进行约谈、通报和挂牌督办。2023年,向州市、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属地信访局发送进京访通报191期、提醒函220份、短信299条。梳理重点领域民生事项,形成《关于云南省涉恒大项目信访有关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全省涉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情况的报告》等一批专题报告上报省委、省政府,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二是运用好追责问责利剑,压实信访工作责任。把明责、尽责、追责贯穿信访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对信访事项受理过程中未按规定登记、转送、交办或未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告知等负有受理问题责任的,对在信访事项处理过程中推诿、敷衍、拖延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等负有办理问题责任的,对查实的信访问题反映出的公职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害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等引发信访问题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纪法效应、社会效应。2023年,全省41家单位、52名干部因信访工作不力被约谈,49人被问责、15人被立案查处。三是构建好信访大格局,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制定完善《省委巡视机构与省信访局工作协作机制》《云南省公安机关与信访部门信访维稳协作机制》《云南省信访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等办法措施,探索构建“信访+纪委监委”“信访+巡视巡查”“信访+组织”“信访+政法”“信访+检察”“信访+司法”“信访+人大监督”协同联动机制,联合梳理交办、联合会商研判、联合实地督办、联合推动政策完善,变信访部门“单打独斗”为“齐抓共管”,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2023年,向省委巡视办移交突出信访问题和各类举报件456件,有效处置信访网络舆情17条,牢牢守住“三个不发生”底线。
6.聚焦维护秩序法治化,推动对信访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处理到位。一是突出边疆特色,推动《信访工作条例》入脑入心。把《信访工作条例》宣传纳入“八五”普法和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强化与宣传部门的协作,实现线上线下立体聚焦、融合发声,不断推动学习宣传全覆盖、常态化。组织《条例》宣讲80余场次,开展《条例》进党校908个班次,带动全省各级组织培训2300余场次,覆盖干部群众20万余名。清理《条例》配套政策措施48件,制定《人民群众给省委省政府领导的信件和留言办理工作规则》等一批制度措施,《条例》配套措施修订率达100%。二是规范信访工作,打造“如家信访窗口”。在全省129个县(市、区)创建“如家庭一样环境、如家人一样接待、如家事一样办理”的“如家信访窗口”,首批创建“如家信访窗口”22个。修缮改造省信访局群众来访接待大厅,打造温馨、开放、便捷、安全的接访窗口,为全省接访场所规范化建设打造样板。加强对驻京信访工作的领导,修订完善《云南省驻京信访工作规则》,将全省各州市驻京信访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实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要求、统一管理“五个统一”,圆满完成全国两会、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北戴河暑期和大运会等重大会议活动信访安全保障任务。三是规范信访行为,营造良好信访生态。在办信、接访、调研、督查过程中常态化对信访群众开展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在各级接待场所发放、粘贴《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依法依规信访“路线图”》《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将“六个严禁”、32种违法情形等制作成小视频、小课件、口袋书、小册子发放到村、社区。与省公安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将违法情形具体化、将维护秩序责任具体化。
7.聚焦作风效能革命,信访干部履职尽责到位。一是筑牢政治忠诚,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紧密结合信访部门职能职责,扎实抓好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检视整改、建章立制各项措施,举办2期理论读书班、8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2期专题培训班。抓住信访战线的“关键少数”和“一线施工队长”,在浙江大学举办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信访局长专题培训班。主题教育中,省信访局报送的《云南深入学习践行“浦江经验”坚定不移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被省委主题教育办专报中央主题教育办,《深入践行浦江经验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格局构建》《在实心实意为民纾困中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2个典型案例被省委主题教育办印发推广,《云南深入开展民生诉求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切实为民办事解难题》由省委办公厅专报中央办公厅。7月25日,省信访局检视整改经验在省委主题教育整改整治工作推进会上交流发言。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全力做好巡视整改工作。7月19日至9月8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省信访局党组开展常规巡视。局党组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针对巡视反馈的5大方面30个问题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真改实改、一改到底。以镇雄、宣威等15个县“信访量居高不下”问题的整改为重点,推动全省102个县(市、区)信访总量同比下降。结合楚雄州武定县“长期不开箱、信访件办理不及时”问题的整改,全面排查各地各部门意见箱设置运行情况,共排查意见箱30908个,撤除各类“僵尸箱”4885个,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三是持续正风肃纪,推进效能机关建设。全面清理局机关规章制度,修订出台《中共云南省信访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云南省信访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云南省信访局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则》《云南省信访局办公室工作规则》,全面提升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机关办文、办会、办事水平。省信访局“三公”经费管理工作得到省委第九巡视组、省委专项督查组、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的充分肯定,省信访局机关深入开展“两场革命”的做法在全省现场会上交流发言,《聚焦“三个重点”靶向发力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常态化》被省效能办选树为全省“两场革命”的典型案例。9月12日,省纪委监委首次为失实检举控告的信访干部进行澄清正名,有效激励了信访干部担当作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信访局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指导处、接访处、办信处、网络信访处、督查督办处、协调联络处、信息技术处、机关党委(人事处)9个处(室)。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云南省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信访局2023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
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云南省信访局,下设云南省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直属事业单位)。
纳入云南省信访局2023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与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因下设云南省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未独立核算,其全年收支业务均在省本级(云南省信访局)账套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信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4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2021年省公务用车办公室批准省信访局公务用车购置编制数为3辆,实际到位1辆。为保障正常运转和机要交换工作,省公务用车办公室协调省政府办公厅车队托管1辆保障用车给省信访局暂时使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云南省信访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云南省信访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信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627.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7.4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70.39万元,增长11.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0.39万元,增长11.4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及2023年新增项目《2023年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专项经费81.38万元用于装修改造省政府接访大厅,所使用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信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62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7.38万元,占总支出的61.94%;项目支出1000.08万元,占总支出的38.0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70.39万元,增长11.4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7.18万元,增长8.48%;项目支出增加143.20万元,增长16.7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2023年新增项目《2023年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专项经费81.38万元用于装修改造省政府接访大厅,所使用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27.3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35.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2.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8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0.0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省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专项经费335.41万元。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央信联办、国家信访局的精心指导下,全省信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信访工作法治化为主线,着力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全省信访秩序持续好转,全省信访形势总体可控、结构合理、平稳向好;
2.云南信访信息化建设与运维保障项目经费453万元。其中云南省信访信息智能辅助系统云平台购买服务项目,2023年初预算153.00万元,决算数153.00万元。该项目主要用于支撑云南省信访信息智能辅助系统运行而建设的硬件服务资源环境,对数据提供安全保障;云南省视频信访(云南省政府视频联网平台)建设项目2023年初预算300万元,决算数300万元;
3.2023年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专项经费81.38万元。该项目主要用于省政府接访大厅装修改造项目;
4.2023年省院省校培训项目经费25万元;
5.党的二十大信访安全保障工作经费47.67万元;
6.2023年机动工作经费57万元;
7.2023年南博会专项资金0.6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信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7.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70.39万元,增长11.4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2023年新增项目《2023年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专项经费81.38万元用于装修改造省政府接访大厅,所使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02.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82%。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123.2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81.3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信访事务893.0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104.66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2.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4%。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9.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77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6.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3%。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6.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6.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1.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0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62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5.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9%。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15.39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25万元,决算为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7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5万元,决算为3.5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41%,完成年初预算的87.4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0.5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59%,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5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信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25万元,支出决算为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7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5万元,决算为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4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接到国家信访局和省政府办公厅出国任务的通知。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11万元,增长2.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35万元,增长10.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4万元,下降32.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省公务用车办公室批准省信访局公务用车购置编制数为3辆,实际到位1辆。为保障正常运转和机要交换工作,省公务用车办公室协调省政府办公厅车队托管1辆保障用车给省信访局暂时使用,相关费用计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为保障正常运转和机要交换工作,省公务用车办公室协调省政府办公厅车队托管1辆保障用车给省信访局暂时使用,相关费用计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用餐人次6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外省及昆明以外15个州市信访部门到省信访局开展公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信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07万元,比上年增加42.98万元,增长28.8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2022年底疫情管控的完全放开,2023年公务出差等相关工作较上年明显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云南省信访局资产总额1258.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5.51万元,固定资产276.4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836.9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9.0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2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28项,账面原值54.4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1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7.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1.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