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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人民政府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
发布时间: 2015-12-09 来源: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信访局 点击数:

云南省人民政府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

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2015-11-04 17:17:00

今日(2015114日)上午云南省人民政府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向社会完整发布省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云南机构编制网同步公布,促进政府部门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行政职权运行监督制约。

2015年以来,云南积极推进省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决定分两批制定公布省级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两单合一”、“一表两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目前,在省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省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分别于622日和1020日,经第66次、第72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云南省省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圆满完成,比中央要求的时限提前了2个月。两批相加,全省政府60个部门全部制定公布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其中,省政府工作部门41个(含省监察厅),部门管理机构6个,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12个,以及省编办。在60个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中,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等17个部门没有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的行政职权;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等43个部门共有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职权6321项,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32640项。

 上述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行政职权划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类别的行政职权等10个类别,同时,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原则,每项权力都列明了行政职权的行使主体、职权名称、职权类型、设定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监督方式、救济途径等。

 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是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性工作,有利于明确职权,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有利于依法制权,把权力放在社会和舆论监督的阳光下、关进法制和制度的笼子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制定和公布,为分析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简政放权措施的制定提供了基础和依据。

 下一步,在完成省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云南省将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将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中的每一项行政职权编制运行流程图,特别是行政许可项目,需要将审批前置条件、审批所需中介服务事项、审批所需材料、审批条件、不予审批的情形、审批时限编入流程图向社会公开,提高审批效率,压缩寻租空间。

二是加强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运行的监督,及时做好动态管理。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各部门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发挥大数据作用,推广随机抽查,构建市场主体守规、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为一体的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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