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省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法治对信访工作的引领保障作用,坚持法治信访、法治机关一体建设,确保了各项法律法规在信访领域的落实落地,信访系统和信访工作的法治化建设取得新成果、迈出新步伐。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省信访局党组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带头学深悟透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战略地位、工作布局、主要任务、重大关系、基础保障等重要观点。局党组充分发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力量,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道、积法治之势,在信访法治建设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确保法治信访建设始终沿着政治方向前进。在信访系统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今年在井冈山举办的全省信访干部培训班上,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了学习培训内容;请法学专家通过视频讲座的形势,专题辅导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全省信访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充分运用法宣在线平台开展线上学习,全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核心要义、工作要求,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总结各地各部门学习经验,扩大了学习效果。全年《云南信访》、“云南信访”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刊载学习体会、理论研讨文章10余篇。
二、全面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局党组充分发挥法治建设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督促落实的领导作用,把法治工作纳入局党组会议议题,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认真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跟进、推动落实局党组议定事项;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信访工作要点》,作为全局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结合信访基础业务定期开展督查督办,确保法治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八五”普法工作开局良好,制定出台《云南省信访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党课教育、视频会议、业务大讲堂等形式,对全省信访系统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提高信访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的能力,全年开展业务培训5期2500余人次。制定下发《云南省信访局2021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和《云南省信访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建立完善信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三、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和决策机制
从严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加强信访工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对党内法规文件进行了清理。一是健全完善《云南省信访条例》配套措施,出台《云南省群众来访接待业务工作规程》、《信访督查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在乡镇(街道)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意见》等制度规定,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使信访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落实落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等“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全方位规范重大决策的调研、论证、决策程序,确保决策依法科学民主。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和律师接访制度。请律师参与日常接访、疑难信访事项合法性咨询、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咨询等工作,为省信访局依法行政和有效行政提供法律保障。
四、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坚持把普法工作纳入信访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一是坚持普治并举。积极推进信访法治实践活动,深化“互联网+信访宣传”,利用局门户网站及微信、政务头条号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图文报道,在接访大厅发放《云南省信访条例》《依法逐级走访手册》《访诉分离须知》材料等宣传形式,深入宣传信访相关政策,引导群众依法信访。2021年通过微信、网站、今日头条发布宣传信息363条。二是切实做好本系统普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培训。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宪法在你身边”等在线答题活动,大力营造学法用法氛围。三是及时主动向社会开展普法。在处理信访问题过程中,主动向信访人进行政策和法律法规宣讲,把矛盾纠纷化解与法律法规宣传有机结合起来。针对信访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组织信访干部进行法律解读,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充分发挥律师在接待群众、处理信访事项时的释法析理作用,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按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健全多元化社会纠纷解决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加强访调对接工作机制建设,在市县两级联合接访场所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室或者法律服务室,组织人民调解员、律师或者各类专业性调解组织进驻,对符合调解条件的信访事项依法组织调解,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主动引导涉及民商事、劳动人事、农村土地承包等信访事项进入仲裁程序,发挥仲裁自愿性、简便性、保密性、强制性等优长,让更多民商事纠纷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二是完善依法防范化解矛盾机制。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以开展“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为抓手,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将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抓实依法逐级走访,信访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抓实诉访分离,坚持把涉法涉诉信访从普通信访中分离出来,导入法治轨道依法行处理;抓实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督促省级14个部门出台《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重视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围绕信访事项受理、转送交办、办理、送达等6个环节,开展基础业务“错情通报”,以问题导向提升业务能力和信访工作专业化水平。
六、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着力健全信访工作责任体系,压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坚持责任联动、工作联动、政策联动,推动形成接访、转办、督查、反馈的工作闭环。党组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汇报,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年度工作述职内容,推动法治建设述职报告制度化、常态化,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七、存在不足及下步工作措施
今年以来,全省信访系统不断推进法治政府、法治信访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落实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质量不够高;二是执行诉访分离要求不够严;三是少数信访干部的法治素养需进一步提高。
为进一步推进信访系统依法治省和法治信访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法治云南建设规划(2021—2025年)》、《云南省法治社会建设纲要(2021—2025年)》,切实保障好信访群众合法权益,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下一步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改进: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发挥法治引领保障作用。继续推动云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全面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出台后,加大相关制度机制的“废、改、立”工作力度,为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提高制度保障。
二是积极推进信访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升信访工作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不断完善信访业务智能辅助系统,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结构性信访问题的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意见建议,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三是立足提升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创新信访工作体制机制。密切联系群众,有效发挥群众工作优势,认真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通过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提高联系服务群众的质量,搭建起干群之间的“连心桥”。加大对信访突出问题会商力度,建立党建引领、重心下沉、条块联动的城乡基层治理体制机制,推动形成做好信访工作的强大合力。
四是提升信访干部队伍法治素养,为法治信访建设提供有力组织保证。以“全省信访干部能力素质提升”计划为抓手,进一步把信访法律法规规章列为提升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强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提高信访干部的法治能力和法治素养。配齐配强法治工作力量,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专业人员作用,把法治教育贯穿于信访工作全过程,引导群众从“信访”向“信法”转变,推动形成依法维权、理性信访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