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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选登
1
. 信访人提交信访事项,应当注明姓名、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及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
2.
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3.
一般信访事项应当在30日内回复。情况复杂的,可再延长30日回复。
信访件号:
办理部门:
标题:
发件人:
信访时间起:
信访时间止:
序号
件号
标题
来信时间
1
200811150000042931
我们不想让孩子补课
2008-11-15 22:07:41
2
200811100000042234
占道经营
2008-11-10 21:42:24
3
200811030000041383
中园街与南大街路口红灯坏了
2008-11-03 22:05:09
4
200811100000042248
牟定治安
2008-11-10 23:41:27
5
200810280000040406
民生
2008-10-28 17:51:20
6
200810290000040596
噪声扰民
2008-10-29 21:45:50
7
200810280000040291
什么时间给工程师加工资
2008-10-28 07:55:40
8
200810230000039823
县妇幼站经常夜晚烧医疗垃圾
2008-10-23 23:36:36
9
200810130000038344
个体户的困惑
2008-10-13 23:47:07
10
200810130000038345
垃圾清运费
2008-10-14 00: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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